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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晋州市
#31931
石家庄晋州市空置房物业费按20%缴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适用吗?
石家庄晋州市空置房物业费按20%缴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适用吗?石家庄晋州市 是否按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费?该条例是否存在?如存在是否适用晋州市?
1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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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 热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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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回答
您好,晋州市住建局回复: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此条规定规定适用于晋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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