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解决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9531
军士随配偶安置石家庄长安区,配偶集体户口是否符合条件?
军士随配偶安置石家庄长安区,配偶集体户口是否符合条件?我想咨询下, 军士, 随配偶到石家庄长安区安置, 1配偶是集体户口可以随配偶安置吗?2对配偶户口有时间或者年限 限制吗?3除了结婚满两年还有别的要求吗?
1 个回答
按时间排序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热心答主
采纳
04-14 回答
您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石家庄为Ⅰ型大城市,需结婚满2年。对于是否为集体户、落户年限等无要求。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局安置科电话(0311-86688042)详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我要回答
请文明发言,客观真实。涉及个人信息请勿公开。
同栏目其他问题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共 5 条
🧑
至尊宝
提问者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0-04 提问
🧑
郑先生
提问者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4-13 提问
🧑
春风
提问者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3-12 提问
🧑
张同学
提问者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1-02 提问
🧑
05年士兵
提问者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01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