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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乐市
#38776
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有哪些?物业全款收取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合理?
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有哪些?物业全款收取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合理?新乐市区单元楼一处,2019年交房拿钥匙时缴纳了一年物业费(不交不给钥匙),截止目前一直空置,现准备卖出房屋,物业要求全款缴纳物业费。现咨询我市关于以上情况物业费收取的相关减免政策,物业全款收取空置房物业费的依据是什么,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给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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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 热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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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回答
您好,新乐市住建局回复: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2010年修订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我市的物业条例与《民法典》有冲突,但是《民法典》是根本法、上位法,当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时,应该遵照上位法执行。综上所述,空置房需正常交纳物业费。您也可致电咨询,电话:0311-88581243。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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