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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3795
石家庄生育险缴纳时间与怀孕时间冲突,2019年8月参保9月生育险,2020年3月或4月生孩子能领生育津贴吗?
石家庄生育险缴纳时间与怀孕时间冲突,2019年8月参保9月生育险,2020年3月或4月生孩子能领生育津贴吗?我是2019年7月份怀孕的,我们公司是2019年8月份缴纳的9月份的生育险。然后2020年3月或4月我生孩子。我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1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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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热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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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回答
您好,市医保局对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主要涉及合并前女职工生育待遇报销问题。研究决定,对2019年参加我市市区和正定县职工生育保险,按照9%缴纳医疗和生育保险费,并怀孕的女职工,2020年11月1日前分娩的,仍按原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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