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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2666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因汇缴变更被拒?连续缴纳11个月为何不算正常缴存?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因汇缴变更被拒?连续缴纳11个月为何不算正常缴存?您好:本人在石家庄灵寿县购买商品房时,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向石家庄灵寿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因为公积金缴存明细上存在汇缴变更记录导致无法申请贷款,汇缴变更记录是因为我期间更换过公司。但是我的北京公积金账户自22年12月份至23年10月份一直在连续缴纳,已经连续11个月缴纳公积金,期间没有出现断缴跟补缴的情况,账户也是正常状态。灵寿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的失败原因是:公积金缴存明细上存在汇缴变更的记录导致申请资料不合格,不算是正常缴纳6个月,不符合申请条件,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中间不能出现汇缴变更记录。所以想询问下这种情况合理吗?汇缴变更会中断连续缴纳时间吗?下方图片是我的北京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和缴存证明,请您审查下是否合格?汇缴记录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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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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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回答
您好!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你提出贷款申请后,我中心信贷部门会根据你的公积金账户实际缴存情况确定你的贷款资格。我中心灵寿管理部已与市民联系并将详细情况告知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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